山东省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让“证”能量更给力
2013年以来,国务院经过“七连清”共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原职业资格总量的70%以上,取消了地方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过去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山东省认真组织开展职业资格清理工作,确保保留的职业资格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一致,没有职业资格目录外的“自留地”,提高了职业资格含金量,充分发挥出职业资格在人才评价方面的社会正能量。
突出一个“全”字,全面抓好清理整顿工作。为确保全面落实国家取消的职业资格,2015年开展了山东省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和检查督查工作,2016年开展了第二次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2017年组织了职业资格清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清理主体全动员,成立清理工作组,明确牵头处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局面。清理对象全覆盖,包括各市职能办、省直各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和各大企业,通过联合清理和逐级清理,确保不留死角。清理内容全落实,包括落实国家取消的职业资格、清理地方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查处违规开展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活动等,保证清理效果不打折扣。
突出一个“实”字,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要求。切实抓好部署,分别在日照和聊城等市召开片会,凝聚共识,部署安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宣传,整理国务院取消的7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通过多种方式,让群众知晓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扎实抓好督查,省人社厅分8个督查小组对32家省直部门、24家企业、行业(部门)和8个市开展专项督查,青岛市与职业资格单位签订清理工作承诺书,及时检查和调度清理工作情况,增强了清理单位的自觉性。
突出一个“严”字,持续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务管理,采取技术手段修改在线考务系统,确保已取消的职业(工种)不能在省内组织报名、考试和鉴定,从源头上避免了违规鉴定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考培分离”“鉴培分离”,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查、考务管理、理论考试、实操考评、质量督导等重点工作环节,确保考试结果公平公正。严管证书发放,取消职业资格事项后,部分取消的事项存在通过鉴定但尚未打印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形。为严格证书管理,由各市统计汇总后报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验,再报送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通过备案后方可打印证书。2017年7月完成职业资格证书收尾打印、发放工作,备案26000余份,确保取消事项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序、规范、合法发放。严查违法行为,畅通社会服务和公众监督渠道,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督查发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的问题逐项核查,确保职业资格清理到位,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
突出一个“优”字,精心提供评价服务。优化信息系统,全面使用在线考务系统,实行网上报名考试、书面备案、考核鉴定、证书管理。优化管理服务,组织开展收尾性考试,建立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考生报名、考场安排、考评员(督导员)选派、发放证书、证书查询等鉴定全过程业务网上办理,提高职业资格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优化制度衔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了用人成本。对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以考代评”专业的职称,山东省将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凡国家职业资格有关规定中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职业资格清理工作完成后,山东省全部停止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考试鉴定发证,未发现变换花样继续组织考试鉴定发证的情况,也无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和违规开展的职业资格事项。通过不断巩固和拓展职业资格改革成效,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让“证”能量更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