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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梯里让路反被打骨折

导读 今天来聊聊一篇关于男子电梯里让路反被打骨折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男子电梯里让路反被打骨折,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近日

今天来聊聊一篇关于男子电梯里让路反被打骨折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男子电梯里让路反被打骨折,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近日,陕西西安的张先生称其带儿子去写字楼办事时,因电梯内有三个人要上8楼,于是好心的张先生走出电梯给后面的人让路,但在返回电梯时却遭到对方的辱骂,在双方发生口角后却遭到对方殴打,导致张先生的鼻梁骨骨折,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但对方依然未给张先生道歉。

【律师说法】:

好心让路却遭到对方辱骂殴打,这样的无妄之灾,相信无论发生在谁身上,都会感到莫名其妙。今天,笔者就本起事件中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做如下分析:

第一、打人者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

首先,从的主观方面来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明显的伤害他人身体,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对象也比较明确且特定,是有预谋的故意。而寻衅滋事罪则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对象比较随机且不特定,临时起意的情况比较多见。

比如在本起事件中,当张先生返回电梯后,如果打人者仅仅只是因为张先生的让路行为而感到反感或者耽误了其时间,在不分青红皂白的情况下随意辱骂并殴打张先生的,那么从主观方面来看,打人者的主观方面符合寻衅滋事的主观要件。

其次,从的客观方面来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在达到轻伤以上结果时才构成。而寻衅滋事罪则包含了随意辱骂殴打他人的行为,但是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比如致一人以上轻伤的结果就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因此,在本起事件中,如果张先生在经过伤情鉴定后构成轻伤以上的结果的,无论打人者的行为涉嫌何罪,均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在本起事件中,虽然打人者只有辱骂并殴打张先生的一个行为,但是该行为已经同时触犯了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并且发生在公共场所,已经对公共场所的秩序造成了混乱,根据想象竞合的原则,应当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在查证属实后需要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

第二、打人者可以不给张先生道歉吗?

在本起事件中,无论打人者最终会涉嫌违法还是,其对张先生进行辱骂、殴打的行为都已经侵犯了张先生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民事权利。而上述权利作为法律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进行侵犯,因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因此,张先生作为被害人完全有理由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单独对打人者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在构成伤残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担残疾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所以,打人者至今未给张先生赔礼道歉或者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张先生的谅解,等待他的是巨额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治安处罚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最后,透过法理分析看现实,说句题外话,出门在外,难免会碰到令人不如意的事,但是凡事讲究的是以和为贵,不能因为别人好心让路对其产生影响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就随意对他人进行辱骂或者殴打,这样的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而且还要承担巨额的民事赔偿责任。何必呢?

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下方留下你的观点。

相信通过男子电梯里让路反被打骨折这篇文章能帮到你,在和好朋友分享的时候,也欢迎感兴趣小伙伴们一起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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