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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乙方出现负债离婚条款 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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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东南,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乙方出现负债离婚条款,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司法解释,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精选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份代持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实际出资人)

  营业执照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的名义持有人,该出资为甲方实际出资。

  3、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不收取报酬。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名下,所得的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所有。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在乙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公司,将所代持的股权,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转由甲方指定的人持有。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及其所得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乙方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应无条件支持和按照甲方意见作出表决。

  5、乙方在发生大额负债(人民币______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股权的安全和完整。

  6、乙方明确知道,按照本协议约定所代持的股权,不属于自己的个人和家庭财产范围,并已经将上述的情况明确告知自己的继承人。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股份代持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时间:20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股份代持协议书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丙方注资_____元并由乙方代持甲方持有丙方99%股权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股权代持

  1、委托内容

  甲方为丙方的母公司,甲方持有丙方100%股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其持有丙方99%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其余1%的股权,仍由甲方持有。

  2、委托权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乙方的权利仅限于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

  2.2甲方同意在乙方代持股权后,甲方特别授权乙方有权向丙方注资_____元,丙方按每年20%的比例向乙方上缴经营利润;

  2.3除上述两项约定外,未经甲方的特别委托,乙方不得以股东

  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若有上述需要,乙方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授权。

  3、股权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至代持期限届满代持股份归还给甲方时终止,期限3年,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4.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不能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

  4.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在实质上对丙方的经营管理负责。

  5、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5.2作为丙方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权限代持甲方股权,并对丙方进行_____元注资从而获得丙方每年按注资额的20%的比例向乙方上缴经营利润。除此以外,乙方应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其他投资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转交给甲方。

  5.3乙方作为甲方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不得干预丙方的经营管理,但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财务和法务进行监管,以控制注资风险。

  二、特别授权的行使

  1、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在完成对甲方股权代持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安排对丙方一次性注资,注资总金额为_____元。

  2、乙方向丙方一次性注资的期限为3年,自该笔资金到达丙方银行帐户之日起,至丙方足额归还乙方的注资资金之日时止,丙方必须在3年期届满时归还乙方的注资。丙方在注资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提前归还乙方的注资,乙方应予以同意。

  3、丙方在乙方注资期间,同意每年按照乙方注资金额的20%向乙方上缴经营利润,上缴的时间分别为自乙方对丙方注资到位之日起计算,每满一个季度向乙方进行一期支付,支付时限为该期届满后的5个日历天内支付。丙方提前归还乙方注资的,最后一期经营利润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在丙方归还乙方全部注资的同时予以结算上缴。

  三、注资的归还和股权代持的解除

  1、按照本协议约定,乙方注资期限届满,丙方足额归还乙方注资或丙方请求将乙方注资提前预约归还,乙方代持甲方的股权予以解除,甲乙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若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届满日,不能完完成一次性注资人民币_____元,则乙方代持甲方的股权予以解除,甲乙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3、前述股权代持解除后的回转变更登记事宜按照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第一章以及第四章的相关约定办理。

  四、批准和授权

  本协议各方应各自取得完成为履行本协议相关内容而需获得的各自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授权等,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五、股权转让协议

  为顺利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见附件1),以作为办理股权代持及解除股权代持相关的工商登记需要,甲乙双方同意办理股权转让时约定的出让价格为_____元,股权转让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予以约定。

  六、违约责任

  1、丙方累计三期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按期、足额上缴经营利润,乙方将不受本协议关于股权代持及股权代持解除相关的条款的限制,乙方将无偿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权,成为丙方99%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乙方无需与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乙方接管目标公司的经营。逾期未缴纳的经营利润,丙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三项的约定,以逾期时间和逾期金额为标准,按年化20%的比例计算上缴利润增加值,在实际上缴利润时与应缴未缴利润一同上缴。丙方缴纳利润的延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乙方注资期限届满,丙方仍存在逾期未缴纳经营利润的情形,丙方应当在归还乙方注资的同时缴纳全部的经营利润,缴纳期限不再按本条约定的时限予以顺延。最后一期经营利润的缴纳不得予以延迟,否则,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约定执行。

  2、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注资期限届满而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归还乙方注资,乙方将不受本协议关于股权代持及股权代持解除相关的条款的限制,乙方将无偿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权,成为丙方99%股权的实际股东,乙方无需与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乙方接管目标公司的经营。

  3、注资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乙方收回全部注资以及相应利润,乙方将其无偿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权全部回转变更至甲方。

  4、注资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若乙方未收回全部注资以及相应利润的,则乙方分期回转变更其无偿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以下简称:99%股权)股权予甲方,具体期限与方式如下:

  ⑴首期回转变更的股权按注资期限内以及注资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累计收回的注资以及相应利润占应收回注资及利润的比例(A%)计算(计算公式:回转变更的股权=99%股权_A%)回转变更至甲方;首期回转变更的股权应在注资期限届满后十五个月内变更登记完毕。

  ⑵其余尚未回转变更的股权则自首期回转变更的股权应登记完毕之日起,每六个月按本款第⑴项约定的办法核算回转比例并办理回转变更登记手续,直至99%的股权全部回转变更至甲方名下。

  ⑶回转变更登记事宜依然按照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第一章以及第四章的相关约定办理。

  七、保密

  1、未经本协议其他两方书面同意,其任何一方不能就有关本协议的具体约定事宜,作出公告、新闻发布或向其他第三方公开。

  八、其他

  1、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有关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可向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3、本协议若有变更或补充,三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该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签订地,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股权转让合同》作为本合同之附件,系本合同之组成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传真:地址: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传真:地址: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传真:地址: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股份代持协议书4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的个人原因,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拥有的与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委托内容

  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实际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二、委托权限

  风险提示:

  应列明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在满足股东合作协约定的条件下,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

  应列明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4、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风险提示: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五、乙方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条款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会议纪要、承诺、协议、合同或其它约定。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交目标公司备案存档。经双方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均需要书面形式签署,且在目标公司备案后方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代持协议书5

  实际出资人(股东):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_____元;出资的方式为:__________;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_____%。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_____年龄: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5、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比如转让代持股权时应承担的税收)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3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根据甲方提名,并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与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主动辞去董事职务;

  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1、代持股份、担任董事的报酬一并以董事报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则上,代持股份报酬已包含在内,不再单独计算;

  2、董事报酬以每月_____元计算,按公司工资制度发放,但乙方同意将每月工资的%作为忠实履行本协议的担保;

  3、乙方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方式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

  4、除以上约定的报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或担任董事职务而要求任何其他的报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乙方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

  (2)3日内,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3)3日期满,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解除合同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进行。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应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3、本第十三条所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4、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十四、特别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十五、争议解决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股份代持协议书6

  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义出资人(股权代持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有限公司(此为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具体以公司成立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下称“公司”),为明确股权代持的各项基本事项,股权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公司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的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出资情况

  (一)甲方

  1、甲方在公司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出资方式:货币

  3、甲方的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即本协议所称“代持股权”),甲方享有公司的______%股权所对应的一切股东权利。

  (二)乙方

  1、姓名:______年龄:__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2、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2、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______%股权的名义出资人。乙方系根据甲方的决定,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及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且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4、乙方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和红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的工商登记即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或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的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如公司能在股权交易所上市需明确股东身份的,再从乙方所持股权中办理股权分拆手续,由甲方自行持有自己的股权)股东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乙方应妥善保存代持股权的完整记录,以便甲方查询。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原则,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失的情形。

  4、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5、乙方处理公司事务时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任一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赔偿:

  (1)乙方在无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公司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均视为乙方故意或有过失)。

  6、若因乙方个人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强制执行等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并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公司相关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双方的书面约定等,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全面、如实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应向甲方尽到与甲方股权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全部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的相关事务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股息、配股、股权转让价款、新股认购权等,以下亦同。)以及清算剩余财产等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就该投资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此等任何投资收益,不得对甲方有任何隐瞒。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______日内无条件全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划转,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按日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追回全部投资收益为止。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权的义务

  1、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权及与该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等)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或口头指示,并以乙方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签署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2、甲方对自己股权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转让、赠与、放弃、设定各类担保措施(抵押、质押)、表决权、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公司利润分配处分、分红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买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股东起诉权、提起清算权等作为股东、出资者应有的全部权利权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根据甲方之建议和指示担任公司监事。

  2、在代持股权并担任监事职务期间,乙方应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的全部义务性要求。

  3、乙方行使监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

  4、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监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赔偿。

  5、如乙方未按甲方意愿和指示,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或甲方利益之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

  十一、代持股权的报酬

  乙方为甲方代持股权、担任监事的报酬一并以监事报酬的形式加以支付。代持股权报酬已包含在监事报酬之内,不再单独计算。

  十二、股权本协议的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解除本协议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

  2、甲方解除本协议的程序如下:

  (1)甲方需至少提前______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但甲方认为乙方有损甲方利益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

  (2)乙方收到甲方的预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应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上述______日期满后,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4)解除合同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基本相同,具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上述程序进行。

  4、代持股权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单方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全部或部分调整。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5、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权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6、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______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名下。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均负保密义务。

  3、本条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十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成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4、乙方配偶(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该股东会决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之一,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即乙方配偶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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