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教育网您的位置:首页 >教育行情 >

下列有关票据法律制度的说法中,错错误地拥有

导读 大家好,我是客服小余,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下列有关票据法律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有”的问题。1、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

大家好,我是客服小余,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下列有关票据法律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有”的问题。

1、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票据还是有效的

2、当事人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其中,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仅为本票专用章即可

3、票据权利时效都适用民法上有关时效中断的规定,当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时,对所有的票据当事人都有效

4、挂失止付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失票人只有对丧失的票据办理挂失止付后,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5、答案解析:本科目考查票据法律制度中关于签章、挂失、止付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名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因此仅对有时效中断事由的一方有效。因此,票据失联者在票据失联后可以采取的只是一种临时性的防范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票据遗失后,失主可以先挂失止付,再申请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不挂失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或提起诉讼,所以选项D的说法在错是错误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