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什么原则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范本
大家好,我是东南,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什么原则,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范本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1
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三、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
(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如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盖印章。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白条原则上不予报销。
(3)报销附件要齐全。应附清单的必需附清单。
3、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
(1)有经办人签字,大型开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
(2)送会计审核;
(3)报主管领导审批;
(4)出纳复核后办理付款手续。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五、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2
为切实加强学校工会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及分工
根据钱、账、物分管原则及内部控制稽核的需要,绍兴文理学院工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经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委员主任为王莺同志,并聘任郑金木同志为工会会计,王志潮同志为工会出纳。
(二)岗位职责
工会出纳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银行、现金的管理办法。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及时办理银行、现金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
4.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签发,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用款申请书上写明用途,由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办理。
5.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月末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及时查询,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确保空白凭据、空白支票的安全。
工会会计岗位职责
1.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户、账薄。
2.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稽核,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经费审查委员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工会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按月向单位行政足额计拨工会经费,并按规定分成比例按时、定额上缴上级工会。
4.负责账账、账表、账证核对,确保工会年度决算的真实、有用,每年及时编报工会财务会计报表。
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协助档案管理员做好工会会计档案归档工作。
6.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印鉴。
经费审查委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
2.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对全年的工会经费收支及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3.促进工会财务规范化、公开化。
4.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3.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纳入预算管理。
4.严格按照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5.要确保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的开支。
6.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3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强化工会经济活动运行内部控制,发挥内控制度在工会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皖南医学院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上级工会和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推进工会财务和经济活动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三)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根据工会每年活动开展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工会财务决算,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济活动,加强经济核算,做好工会经费使用绩效分析,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反映资产分布和使用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
(四)工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含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采合同管理等。
二、内控体系建设
(五)按照上级关于形成内部控制体系和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工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六)成立以工会主席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七)加强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按照学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系统梳理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排查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及防范措施,对工会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八)对不相容岗位进行有效的'设计和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九)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活动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并按审批权限报批。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完善工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使工会经济业务活动规范有序。
三、预算管理
(十)强化工会经费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行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编制预算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科学合理编制行政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确保预算严格有效的执行。预算编制要保证工会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工会的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工会经费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坚持服务职工原则。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学习、宣传、培训和工会集体活动;坚持量入为出原则。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厉行节约,又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少花钱多办事,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十二)按照每年核定的工会年度经费收入和扣缴会员会费收入,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和活动内容,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并有效地执行。
(十三)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对工会财务的审计监督。
四、收支管理
(十四)收入是工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教职工维权、教职工集体福利的经费保障。
(十五)工会收入主要包括:单位拨缴经费收入、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十六)工会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管理。
(十七)工会经费支出是工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经费消耗。
(十八)工会经费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会员集体福利支出、业务支出、其他支出
(十九)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二十)工会经费使用由校工会主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基层分工会、协会定额活动经费由分工会自行安排使用,经费支出由分工会主席审核后,报校工会主席审批。工会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遵照《皖南医学院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皖南医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一)按照政策要求结合工会工作需要,制定工会经费开支标准,并遵照执行。
(二十二)对大宗活动奖品采购,需集体市场询价调研或招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资产管理
(二十三)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基本账户,加强货币等流动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对账户资金发生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定期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二十四)工会固定资产管理遵照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工会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工会财产包括购置、自制、调拨和接受捐赠的所有财产。凡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十六)固定资产购置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购置要有预算安排,按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履行规定程序报学校国资处统一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或限额标准以下由学校组织采购,工会不得自行采购。
(二十七)工会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工会资产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国资处国有资产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及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领用登记,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报送资产变动信息,加强资产保管维护、如实反映资产使用和分布情况。
(二十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按学校要求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在固定资产表面黏贴标识。
(二十九)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要先办移交后离岗。
六、其他事项
(三十)经济合同:财产物资的采购,或对外发生较大的经济业务行为,需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严格履行条约,规避财务风险。
(三十一)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内容要完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明确。坚持维护学校和工会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十二)合同签订后,要跟踪合同的履行过程,确保各项条款逐项落实。出现特殊和不能履约情况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适时解决处理。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2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xx元),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xx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xx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
(1)进行业务收款之前,财务人员应根据将发生业务的数量,准备好收据、发票,收据、发票数量应略多于将发生业务数量;
(2)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
(3)会计人员当天根据原始会计凭证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纳人员应保管好所收款项;
(5)项目收款结束后,核对账、款无误后,出纳人员将所收款项存入公司账户;
(6)会计人员于每月月终登记会计账簿。
2、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在当日进行帐务处理,并登记相应的帐簿。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修订、解释,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总经理办公室及财务部对本制度共同拥有解释权。
1、财务管理采取综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节约激励制相结合的机制。财务室对全年经费安排要作好综合预算,预算方案报部务会研究决定。
2、以州财政对本部的预算总额对项目经费、包干经费和公共经费进行综合预算,经费开支优先保工作运转,年度节余和超支都结转下年。和财政共管的专项经费由相关科室报审后实施。
3、各科室包干经费以职能与职数为依据计算,主要用于办公、出差、会议、调研、接待、培训、用车等开支。经费使用要优先保证调研、会议支范围。财政预算外争取或联系赞助支持的项目经费,必须经会计核算中心进部里账户,为厉行节约,部里预留20%,其余经费由科室凭工作实际开支发票报帐。涉及科室收费的,须由部财务人员开具收款收据。争取财政预算外资金必须先经分管财务副部长同意后才能盖章。凡年初财政已预安排预算经费的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部务会研究审定列入项目开支范围。
4、严守财务纪律。财务审批实行分管财务副部长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须报部长同意或部务会研究决定,其中,凡价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必须经部务会研究;各科室办公用品的购置,须先报办公室备案,经分管财务副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经费列支需按预算科目和拨款项目进行,严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长和分管财务的副部长报送一次财务收支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包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点对点通报;因公出差必须先报告,再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并严格按州财行文件规定及时报销差旅费。
5、经费开支凭发票报销。科室包干经费支出,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字报销。专项经费需科室负责人报分管副部长签批后,再经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字报销。发票上必须有经办人签“经手”,分管副部长签“属实”,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同意”后才能报销,否则,财务室拒绝报销。
6、本部各项收款,经手人必须在收到款项的次日,足额向财务室交帐,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经费开支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凡差旅、活动、办公、借款等经费开支,必须在公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报账,逾期不再签字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8、每三年组织机关妇女同志在“三八”节期间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体检一次。
1、资金审批制度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
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政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
二、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会计法、贯彻执行河南省公路财务管理办法。
三、正确制定、严格执行计划,搞好资金平衡。做到专款专用,不搞无计划项目开支,合理组织资金供应,切实掌握资金动态,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四、贯彻增产节约和经济核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执行省公路局颁发的费用开支标准,不准扩大开支范围。
五、坚持原则,严格开支手续,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执行开支审批一杆笔。
六、认真开展“增收节支”活动,节约各项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一、敬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
三、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
四、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职工出差回来三天内应向财务报帐。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款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证。要及时清收欠款。
六、正确计算销售收入和经营业务收入,认真审查收入凭证,正确计算和分配利润。
七、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应交税金。
八、按照会计管理档案的办法、规定和要求当年会计档案年终后,由会计档案管理员审查核对,整理立卷,制定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下达后,将经费措施及支出项目、支出数额计划向领导办公会报告,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二、半年时由
财务负责同志及报账员将半年的收支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领导办公会报告,以便讨论修订支出计划,调整支出项目,增加开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须按局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员未经办公室领导交待安排不得擅自开支。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公务开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以便整体掌握经费支出情况。
四、所有报销票据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签注审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上台照、内容(事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应内容应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应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费用时,由借款人填写票据,经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审签数额借款。事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抽调借据。否则,借款期限超出一个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收利息,并予以批评处罚。
六、坚持民主理财,增强收支透明度。办公室应厉行节约、俭朴办事。年初制定出当年的大致开支项目和支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执行。
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高县教育局关于贯彻《教育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财会人员必须按章办事,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不假公济私,搞好学校财务工作;
二、一切原始凭证在合法的前提下经校长签字报销;
三、出纳在付款前必须先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1、必须有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2、凭证日期必须是近期;
3、有实物的数量、单价、金额且必须吻合;
4、必须加盖签发凭证单位的公章和经办签字;
5、购买实物必须有经办人或实物验收人签字;
四、凡是购置物品,大金额的,购置前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且有文字记录,购买时有两人及以上的经办人,购买后同时作财产登记;未经领导批准,出纳员不得私自购买;
五、凡是会议伙食和来客接待由领导指定专人联系,报销时必须附件说明事由、人数,必须取得经营单位的合法凭证,自办伙食必须有附件支出明细、经办人和证明人的签字;
六、凡属1000元以上的修建或维修工程,开工前经校行政集体研究决定,并要有预算或合同,竣工后要有决算,并由具体经办人员和验收人员同时签字有效;
七、出纳取现金后,应开给对方合法的收款凭证,项目必须填写完整;
八、出纳员应建立日记帐,按教办会计要求设立项目,按月向学校交收支报表,期末按项目给教师公布帐;
九、出纳员一律不得私自把公款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款应立即归还,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付息给单位,并追究其责任;
十、出纳员应按时把教师工资或补助发到教师手中,做到热情服务,公正服务;
十一、学校预算内外经费帐由教办会计管理,出纳每月要按时上报报表和单据,做好月结工作。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它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为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二、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块包干、权责结合”的原则。凡学校的一切预算内、外资金和财务往来,都必须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办理,由会计人员记入账册。不得搞帐外资金,不得私设“小金库”。重大财经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三、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年初编制预算,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切块包干,作为正式预算,预算方案报会计室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盲目开支,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四、健全财务指挥和监督系统:
校长办公室会议是决定学校财务计划、经费分配指标和方案的最高权力机构,教代会是审议、监督机构。为了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组织由学校领导、教工代表、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审查,并向教工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为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应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制度和财务人员的职权规定,建立和健全会计出纳制度、审批制度、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
六、具体审批方法:
1、工会会费用于工会有关活动,由工会主席审批。由学校拨给工会用于教师福利等经费,学校拿出标准,工会具体经办,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年终由工会会审小组审查。
2、各组包干的办公费用,按学校规定的申请、批准等手续审批。
3、医疗费用,详见公费医疗管理规定。
4、有关的预算中切块的费用,由有关领导现场审核签字后,由校长审批。
5、特殊支出项目,办公会议研究审核。
为加强对镇政府财务管理,达到“减少漏洞、节约开支”的目的,保证镇政府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的支出由经手人(两人以上)在报销凭证签经手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再经镇主要领导审批。
二、办公用品的购买,原则上按需要向办公室提出,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办公室人员统一购买。
三、大宗物品的采购须两人以上经手,要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并向经销商索要正式发票。
四、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借款须填写借款单,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到财会室支取。所借款项须在10天内报帐结清。
五、因公出差产生的车费、住宿费,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按标准报销。
六、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把好财务关,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一、 财务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4、 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
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 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5负责核对银行未达账项。
3.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3.7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8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需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
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做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五、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科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账相符。
六、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大、变现能力强的特点,应重点加强货币资金业务执行的过程控制。
第三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货币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各企业要制定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各企业要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即:授权审批与执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与审核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和记录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记录与保管货币资金的岗位分离。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对货币资金业务要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为保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正确无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上报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条、要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三条、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对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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