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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升格为主其他高校举办为辅

导读 继首批15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获批后,6月22日,教育部正式批准了第二批6所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更名结果,它们由职业学院正式更名为

继首批15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获批后,6月22日,教育部正式批准了第二批6所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更名结果,它们由“职业学院”正式更名为“职业大学”,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伴随着2019年1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应运而生。虽然这段时间来,已有21所明确高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但这一办学类型的相关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谁来办”和“怎么办”的问题,更是产生了热议。要回答这两个问题,一些关键问题亟待厘清。

高职院校升格为主,其他高校举办为辅。从当前来看,除了已经诞生的20余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外,还有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如昆明理工大学)举办高职本科专业以及部分高职院校(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与相关本科院校联合试办高职本科专业。大多数新建本科高校过去几年选择了应用转型,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一所新建本科高校公开宣布或定位为职业本科。

这说明,要引导这类高校转型到职业本科的轨道上来,难度很大。而高职院校升格或试办职业本科的积极性则很高,尤其是“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已经有了较好的办学基础,只要做一定的调整与提升,就能基本达到举办本科教育的要求。所以,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群体的来源应以高职院校升格为主,其他类型本科高校举办为辅。这是完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任务的理性选择。

保持职业教育属性,重视教育层次提升。国家已经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发布,将“高等职业学校”的概念修改为与“普通高等学校”并列的“职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正是职业高等学校中的一个层次,且是现阶段职业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教育部在20余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批复函中,明确要求其“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坚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定位”。

应该说,由高职院校升格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于其多年的职业教育办学积淀,在保持职业教育属性方面不会有多大问题。但从专科升格为本科,上了一个台阶,当前没有现存的模式可以学习,属于“摸着石头过河”,要在内涵建设中体现本科层次,难度相对较大。无论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还是举办方或者办学者,都需要结合各自职能深入思考,厘清问题,给出答案。

发挥专业龙头作用,适度发展相应学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大学,是大学就不是要不要讲学科的问题,而是如何定位学科和主要建设什么学科的问题。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要建学科,自然不能跟着研究型高校走,也不能像应用型高校那样建,而应有自己的学科建设定位。从学科与专业的关系看,如果说研究型高校的学科是龙头、专业是依托,应用型高校学科与专业并重的话,那么,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学科就应该是专业的支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培养的是“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要坚持专业建设的龙头地位,坚持学科建设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的原则,即其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不是专注于基础或应用研究,而是在对现有的与职业有关的知识进行整理和利用的基础上,开展技术研发、工艺改良或者技能优化的研究工作,在学科中增加与职业发展有关的知识。

颁发职业学位证书,彰显职业教育特色。长期以来,高职院校的毕业生一直都有获得学位证书的强烈愿望,许多专家也在呼吁颁发副学士学位,但目前还没有突破。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也是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只要成绩优良并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就应该授予学士学位。只不过,其学术水平要求的内涵与研究型高校和应用型高校都有一定的差异。为了体现这种差异,已有西方国家专门设立了相应的学士学位。比如,法国在技术学士学位、一般科学学士学位、普通学士学位之外创建了职业学士学位,英国高等职业教育所颁发的学位有硕士、学士和副学士三种类型,美国的副学士学位中就包含有职业学位,瑞士也专门设有职业学士学位。

我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如果依托其建设的职业学科,授予有别于研究型高校和应用型高校的职业学士学位,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法律要求,又可以彰显这一类型高校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还能够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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