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教育网您的位置:首页 >教育动态 >

监考人员与考生需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导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在19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求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在19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求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

并建立异常状况的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异常状况,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专业评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