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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省高三初三和中职毕业年级学生重返校园正式开学复课

导读 4月7日,江西全省高三、初三和中职毕业年级学生重返校园正式开学复课。 刘占昆 摄中新网南昌4月7日电 (记者王剑)江西省教育厅7日消息,

4月7日,江西全省高三、初三和中职毕业年级学生重返校园正式开学复课。 刘占昆 摄

中新网南昌4月7日电 (记者王剑)江西省教育厅7日消息,该省明确从2020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努力破除管理体制机制障碍,提升人事管理效能,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效率,努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日前,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梳理后发现,“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即“三个统筹,四个完善”。

县级统筹教师编制、岗位、绩效工资管理

根据上述《意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改革启动后,县级将实现“教师编制管理、岗位管理、绩效工资管理”三个统筹。

在编制管理方面,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依据编制标准、生源变化及教学需要,核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编制总量内,依据学校班级数、学生数和教学实际需求,统筹安排师资招聘、人才引进、教师交流、跨校竞聘所需编制,分配所属各学校使用编制数。

在岗位管理方面,人社部门在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分学段确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核定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

在绩效工资管理方面,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情况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完善按岗聘用、退出、轮岗、权益保障机制

江西省本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改革中还将完善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

江西将完善教师按岗聘用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区域内教师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各学校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此外,江西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对校内竞聘、跨片区(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或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与此同时,江西还将完善交流轮岗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交流轮岗的统筹规划,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及以上)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3-5年规划和学年度计划,有计划地组织交流轮岗。

最后,江西将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人事管理制度,应充分征求学校教职工意见,并经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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