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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全面升级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

导读 文章来源: 红星新闻 退役后可参加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考事业单位最高可加8分,国有企业预留15%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 服役2年可获20万-24

文章来源: 红星新闻

退役后可参加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考事业单位最高可加8分,国有企业预留15%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

服役2年可获20万-24万元不等的经济补助,回蓉应征期间报路费、发生活补贴……

红星新闻记者4月29日从成都市征兵办获悉,成都市近日修订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全面升级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

报考事业单位最高可加8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成都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被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或者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8分。

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共同纳入成都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

国有属性企业安排专项招聘名额。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专武干部一般应当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

服役两年最高补助24万元

从成都市参军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服役两年可获得适当经济补助:本科毕业生约24万元、大专毕业生约22万元、本科在校生和新生约22万元、大专在校生和新生约20万元。

补助包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服役一次性奖励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学费补偿减免和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工作津贴等。

对从成都市参军入伍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万元、大专毕业生4万元、本科新生和在校生3万元、大专新生和在校生2万元。

征兵期间,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回成都应征的大学生,还可由兵役机关参照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费补助。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路费凭票报销。并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天数根据各地实际天数计算。

补助发放对象为户籍成都,在成都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户籍在成都高校,从入学前户籍地返校应征的大学生;户籍不在成都,从户籍地回蓉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退役后成都就业可落户

凡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在校生退役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迁入政策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待安置政策。

而对于高校,征兵办公经费(含兵役登记)按照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保障。根据所征兵员(从高校报名应征入伍的在校及应届毕业大学生),按不低于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高校征兵补助,主要用于保障征兵工作的相关开支。

(原题为:《成都升级大学生参军鼓励政策:服役2年最高补助24万,退役后就业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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