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改革初中水平考试的考试方法和考试科目。103010设置的课程全部纳入初中水平考试范围。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的综合实践活动。
其中,外语考试包括听力部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包括实验操作部分。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等都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考试方法。参加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笔试;运动和健康的现场测试;信息技术采用计算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参加实验操作考试;音乐和艺术科目以过程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培养初中生核心素养,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市教育局修订完善了《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初中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市(县)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1.评价内容。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观察、记录和分析。评价维度包括: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
2.评估方法。
(1)创建一个文件。各初中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在省市两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框架内,通过安徽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标准化操作。各初中要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突出实事求是记录,避免集中突击。
改革高中生入学方式。1.改革录取分数线的构成。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在2021年升入高中时采用“4 4 1”的成绩计算模式,其中“4”代表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健康。“4”代表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1”代表综合素质评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的合格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条件。
2.改进录取程序和方法。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将在2021年毕业时采用新的招生方式。
(1)城区示范性高中。继续落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所有初中的政策。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给初中的主要依据是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绿色指标。
(2)市区其他普通高中。市示范性高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批次由市教育局指定;
(3)县(区)普通高中。县(区)教育局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县域内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4)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纳入志愿批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