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考改革体制和政策有哪些变化?
山西中考改革方案已经公布。以下初中网编将整理山西中考改革制度和政策,仅供参考。
总体来看,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将于2017年启动,2020年全面推进,2023年实施。通过深化改革,初步形成了以初中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考录取模式,形成了监管有力、规范有序的考试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初中水平考试制度的全面建立,将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统一为“初中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测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是学生毕业和深造的基本依据。
考试:涵盖《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的其他相关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考试方式:参加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笔试;现场运动测试;信息技术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音乐和美术可以采用过程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主要以分数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改进成绩呈现方式,探索“等级”呈现,克服分与争,避免过度竞争。
各科成绩如下: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50分,道德与法治75分,历史75分,地理50分,体育50分,信息技术10分,理化实验10分,共计830分。
音乐和艺术可以用等级或“合格”或“不合格”来呈现,也可以用分数来呈现。具体形式由各个城市决定。
初中等级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制定。
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学生年龄特点,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体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形成和突出表现,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评价内容:1。思想道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成长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善良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记录重点学生参加党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情况。
2.学术水平。主要考察学生的兴趣和毅力、特长和优势、对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对各门课程的学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习经验和研究课程的创新成果、优势学科的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它主要调查学生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上述评价内容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制定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积极探索基于国家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初中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初中按照实事求是记录、整理选拔、公开考试、形成档案的基本程序,为每一位初中生建立标准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优秀表现。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另行制定。
改革招生机制。1.降低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和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省优秀项目、省三好项目、科技创新项目、计算机制作项目、体育特色项目等各类加分项目。相关专业和成绩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考政策加分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晋招委发〔2016〕2号)。
2.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引导城市给予符合条件的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学生,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学校数量和招生名额,将特殊学生招生纳入自主招生管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具体办法、招生程序和招生数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各市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合理确定考核。
内容和形式,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各市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科学合理确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严格规范招生时间和程序,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均需通过统一招生平台,按照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的程序,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进行。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组织招生。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发布,严禁教育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公布学生中考成绩,宣传、炒作“中考状元”等强化应试教育的行为;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除公安、师范类专业外),继续实行注册入学制度,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招生部门备案录取,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做好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其他人员的招生工作。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面向符合条件的青壮年农民、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开展招生工作,通过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弹性学制、学分积累、送教上门等非全日制的教学形式完成教学任务。
4.落实特殊优惠政策。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政策,招生名额向区域内农村学校倾斜。各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不低于60%,完成率不低于90%。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
考试科目的改变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确定晋中市、阳泉市为中考综合改革试点,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点从改革中考计分科目、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1.改革中考计分科目。在现有中考计分科目基础上,将生物、地理纳入其中。鼓励试点市将音乐、美术纳入中考计分科目,成绩可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
2.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综合素质评价是中考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试点市要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考招生录取依据之一。
3.分步推进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鼓励其他市在2018年、2019年提前进入中考综合改革试点。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可以继续按照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晋中、阳泉两市制定的中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于2017年报省教育厅备案,施行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问题等及时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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