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考改革:将17级直生与特色生合并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标是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等级分级”的录取模式。
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形成以初中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模式,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考试招生制度和监管有力的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调整考试科目设置和成绩呈现形式,推进初中水平考试与中考一体化,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科目。
科目: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满分60分)。
文科(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初中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其他科目的成绩以成绩的形式呈现。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和生物是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种组合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分标准如下: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的学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的学生比例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和D等。占25%。美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作为考试科目,由初中组织。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创新普通高中录取机制,改革普通高中录取方式,以初中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录取方式。
1.改革统一招生政策。
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达到C级及以上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公办普通高中统一招生。根据五所公办高中的总体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录取名单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划定。
根据志愿录取,首先录取第一组合达到B级及以上、第二组合达到C级及以上的考生,其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三科总成绩相同的,参照高考改革相关规定,结合
合理确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将公办普通高中的直接生和特色生统一纳入学校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满足不同潜力学生的发展需求。严格规范自主招生方式和程序,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淡化笔试,以不超过2门科目为主,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在自主招生计划中明确参与招生综合素质评价。
以上是初中官网汇总的青岛中考改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