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转学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初中生转学并不是一件常见的事情,但难免不会遇到这样的意外。今天初中网为大家整理了转学流程,仅供参考。
转学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1)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户口本和学生证(儿童卡)。
(4)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核对付款发票和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所有独生子女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独生子女证》。
深圳户籍人员:凭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母亲)、一寸登记照,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验证盖章。学校检查《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到复印件。
程序是什么?第一步,所有符合转学安置条件的学生,到原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
第二步申请人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第三步,申请人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转学联系函》、录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其居住的学区(学校B)申请学位,并核实材料。
第四步由受理转学申请的学校(B校)向“同意转学的学生”发放《转学联系回函》;
第五步: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给出改派意见后,将学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退回注册学校(B校)。
第六步原学校(A校)在接收《转学联系回函》之前保留学生学位。
七、接受报名的学校(B、C学校)将在开学一周内整理好《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等录取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基础教育科审批。未按时提交审批、手续不全的,不能取得学籍。
最后一步,已经转出和接收转学生的学校,会在新学期的一周内记录学生流入《转学联系函》的情况。
新学校的录取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育体育局的签字盖章证明,已转学并接收转学学生的学校将在新学期一周内记录其在《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生流动情况。
新学校的验收合格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和区教育体育局的签字盖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