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公布:首次明确租房可以入学
4月25日下午,北京市教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下面,初中边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新政策在北京市小学入学政策中首次规定,本市无房户的适龄儿童,在未登记的小区长期工作生活,符合连续租房且实际在同一小区居住3年以上条件,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且有一方配偶在本小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可在本小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部门联动审核本市户籍无住房、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地等入学资格。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对本市无房户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进行核查,租赁信息核查与5月7日入场信息采集同步启动。
今年,北京继续缩小特殊渠道。首先,今年的政策进一步明确要求北京六区逐步减少公办学校招收寄宿生的数量和比例,并公开公布寄宿生的招生范围、名额、方式和录取名单。同时要求到2020年通过注册和分配的方式招收寄宿学生。其次,今年北京市“初中”阶段特长生招生规模较去年保持稳定,各区特长生招生比例仍应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但2019年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北京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要同时招生,纳入当地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办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以便在审批机关所在地的地区招生。对于招生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指导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各区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籍的监管,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得入学。全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应在5月26日至6月10日之间组织完成。
日前,北京市教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行为。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教委明确表示,将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实时监控每一位学生的入学过程。北京市教委教育督导办、北京市政府将发布专项督导通知,通过统一部署、区级自查、市级抽查等方式加强督导,绝不姑息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的违规行为。
此外,今年北京市将继续稳步推进单校划线与多校划线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对具有合格不动产和户籍且居住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单校划线。不完全符合单派抄写员要求的,实行多派抄写员。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