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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创新普通高中录取机制

导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初中层次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结合

音频解说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初中层次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青岛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青岛旨在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等级分级”的录取模式。

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莱西市从2016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形成以初中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具有青岛特色的普通高中招生模式, 并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考试招生制度,以及监管有力、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形式1。调整考试科目设置和成绩呈现形式。推进初中水平考试与中考相结合,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科目: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满分60分)。文科(音乐与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中负责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其他科目的成绩以成绩的形式呈现。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和生物是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种组合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分标准如下: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的学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的学生比例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和D等。占25%。美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作为考试科目,由初中组织。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2.改革考试命题。根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的内容,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现实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逐步取消各学科的考试说明,防止命题模式化。

创新普通高中录取机制,改革普通高中录取方式,以初中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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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合理确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主要选拔具有特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满足不同潜力学生的发展需求。严格规范自主招生方式和程序,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淡化笔试,以不超过2门科目为主,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在自主招生计划中明确参与招生综合素质评价。

3.改进确定指标学生的方法。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名额将平均分配到初中。普通高中招生时,以初中为单位,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对第一志愿报考优质公办高中普通班的考生进行排名(当三科总成绩相同时,排名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 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并根据指标生名额确定指标生人选。 已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加15分后参加统一招生。

4.推进综合高中招生。加快综合高中建设,推进综合高中招生,探索高中阶段教育模式改革。学生在综合高中就读时,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普通职业隔离,经批准后可再次选择普通高中或职业教育。

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完善招生管理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禁止违规跨区域、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

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青岛中考改革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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