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你的偶像,仅需50元?
2024-03-19 1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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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话题乔任梁父亲喊话撕下AI复活明星伪善面具引发热议。有律师指出,擅自使用AI复活已逝明星,对已故人士的肖像、姓名等构成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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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话题“乔任梁父亲喊话撕下AI复活明星伪善面具”引发热议。有律师指出,擅自使用AI“复活”已逝明星,对已故人士的肖像、姓名等构成了侵害。
18日,中新经纬在电商平台与社交平台检索发现,仍有博主发布通过AI技术手段“复活”的已故明星视频。不少创作者对外接单,一单收费最低50元,还有商家在招收学徒和代理。
一单收费最低50元
所谓“复活”明星,即利用生成式AI技术,将逝者的图片、视频和声音资料输入算法模型,从而生成一个能够模拟逝者声、形的数字形象。
18日,中新经纬以消费者身份咨询某制作商家,对方表示,可以制作已离世明星的AI视频,根据素材自行选择呈现的效果,一单收费最低50元。
上述商家表示,50元一条的“复活”明星视频是AI配音,视频效果只是简单眨眼动嘴。若要求明星原声配音,一条视频则需300元。
当前,通过AI“复活”逝者已成为一门生意。中新经纬搜索发现,电商平台上多家自称能“复活”逝者的店铺商品链接标价仅5元、10元。用AI“复活”逝者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逝者的照片或视频为素材制作视频,声音可以用AI配音或者用AI模仿人物原声。
若用照片生成的话,视频仅有头部动作与面部表情变化,价格在几十元至千元不等,时长在20秒至2分钟。若用视频为素材生成,视频则包括全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变化,价格多在千元以上,时长在1-5分钟。
另一种则是制作一个可以实时交互的“聊天机器人”,这个“机器人”不仅可以模拟逝者的声音和容貌,还能模拟逝者的性格,用户可以与机器人进行“语音通话”或“文字实时聊天”“实时视频聊天”。如果想制作一个可以实时视频聊天的机器人,一次收费要4000元至30000元,一次对话时长在20分钟至30分钟。
有商家介绍,这种属于私人订制的生命数字人,“就像在和对方微信聊天一样,用于辅助心理治疗。”不过,制作这种买家需要提供大量的视频、声音素材供AI模仿学习。也有商家表示“很麻烦,不怎么接(这种单子)。”
在中新经纬咨询的17位商家中,仅有4位表示可以制作“复活”明星的视频,其余商家表示,“复活”明星有法律风险,可能涉及版权和肖像权问题,“复活人物是亲属家人才可以定制”。
有商家表示可以做“复活”明星的视频,但只能做图片转视频,语音也只能说一些“大家好”类的祝福语,不能有诱导、误导与争议性的内容,不能作为其他商业用途,另需签署免责合同,因为“有人拿这个去做违法的事情”。
也有商家直言,“复活”明星的视频呈现效果没有限制,也可以发布到互联网,若用于商用,风险需要买家自行承担。
律师:呼吁网络平台加强监管
“复活”逝者的视频并非无暇。
以商家发来的一条自称售价999元的明星“复活”视频来看,虽然是已逝明星的声音与容貌,但人物的声音与口型对不上,面部表情“乱飞”,乍一看有些“出戏”。
对此,商家表示,“复活”视频只能模拟人物的说话方式,但模拟不了被复活人物的一些细节动作,肢体可以动,但不太像。对方表示,让逝者在视频中做一些肢体动作的出片时间在2个工作日,需要身体全面3D建模,“现在的AI技术还达不到”。
另外,前述商家还表示,还原人物音色需要高清且无杂音的声音文件,时间越长越好。目前的AI算法是基于普通话语料训练的,方言训练得少,缺少微调,“复活”视频对方言和口音的支持较为有限,价格也更高。
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阳的主要研究方向为AI和大数据、虚拟人和机器人等,他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目前市面上“复活”逝者主要使用的技术,较高级的是使用大模型加虚拟人制作,比较一般的则是通过AI做成局部可动的视频。
同时,沈阳也指出,无论是高级的还是比较一般的技术,通过AI技术手段“复活”已离世的明星,最大的难点在于动作细节与方言口音。
他表示,大模型没有内置方言,如果只是让大模型生成的人物说一小段固定的方言难度不大,但是如果想让AI自动生成方言并进行长时间的对话仍难实现。动作细节包括表情,如果用AI驱动是比较难的,需要长时间的打磨。
除了技术上有难点,更值得关注的是,“复活”明星也构成侵权。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指出,已故人士虽然不享有隐私权、肖像权等权利,但不代表已故人士没有隐私和肖像,他们的隐私和肖像也同样需要得到保护。在他们受到侵害时,法律也给出了解决办法。《民法典》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当已故人士的隐私、肖像受到侵害时,他们的家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对他们进行保护,同时抚慰自己被揭开伤疤的痛。
那么,如果商家与消费者签署了免责合同,商家是否真的可以免责?
杨保全表示,商家出售此类视频用于牟利,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不管消费者购买视频用于何种用途,商家已经从售卖行为中获取利益,并且从擅自使用AI“复活”已逝明星开始就已经是对已故人士的肖像、姓名等构成了侵害,因此,商家是必须承担责任的。
对于消费者而言,杨保全表示,如果购买此类视频用于牟利,或者用于自媒体来招揽粉丝,那么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已逝明星的家属对于侵害亲人肖像、姓名、隐私甚至名誉的侵权行为,视对方侵害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不过,杨保全也提及,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擅自使用AI“复活”逝者的行为。解决这方面问题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典》对死者姓名、肖像、隐私等方面保护的通用条款。
对此,杨保全呼吁,一是加强立法,针对擅自利用AI“复活”已故明星制作视频牟利的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约束;二是鼓励新技术在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基础上发展和应用;三是网络平台加强监管,对此类视频严格审查,一经发现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避免视频在更大范围地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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