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对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2024-03-13 16: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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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月13日,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提出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医疗执业活动中的...
3月13日,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提出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医疗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倒买倒卖或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意见中介绍,结合医疗执业日常监督、举报投诉、社会关注热点等情况,多部门将针对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健康体检、医学检验、互联网医疗等重点执业活动,以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倒买倒卖或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将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医疗监督执法的常态工作,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对非法行医“查早查小”“露头就打”。
同时,地方各级公安、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要对医疗机构内及周边活动的“医托”“号贩子”“黑救护”“黑护工”情况,以及涉医谣言和恶意炒作等进行摸排,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如涉嫌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网上挂号系统安全防范,采取措施提升预警反制效能,不断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中医药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日常监督执法发现或医疗机构在自查中反映涉及医疗执业过程中突出问题和系统性风险,以及舆情监测发现、投诉举报反映的重大违法问题线索等要情,探索建立、形成联合监督执法工作清单。
在查办医疗机构相关违法行为的同时,各部门要将发现的违法主体上下游关联企业、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另案处理,或通报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通过部门联动,查办案件中的关联违法行为,实现“一案多查”,既要做到应查必查、有效处置,又要防止多头检查、重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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