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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12名初中生被拐?警方辟谣:未曾发生过此案

导读 2024年2月23日,网民曾某某在一则有关新型拐骗手段科普的短视频下发布评论称听说前几天广西钦州12名初中生被拐,还好帽子叔叔厉害,在失踪1...

2024年2月23日,网民曾某某在一则有关新型拐骗手段科普的短视频下发布评论称“听说前几天广西钦州12名初中生被拐,还好帽子叔叔厉害,在失踪10小时左右把人找到了。”

经钦州网警核实,此事纯属子虚乌有,广西钦州未曾发生过此案。曾某某将从别处听说的不实虚假信息随意发布到网络平台,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钦州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曾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示

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请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从官方途径了解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来源:钦州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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