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教育网您的位置:首页 >滚动要闻 >

被街拍后是否有权查看摄影师相机,要求对方删除?律师解读

导读 2月26日,广东深圳一女子被街拍后,要求查看摄影师相机。摄影师称自己为街拍摄影师:我没在你家里拍,我是街拍你别到街上来,我就不拍你。...

2月26日,广东深圳一女子被街拍后,要求查看摄影师相机。摄影师称自己为街拍摄影师:“我没在你家里拍,我是街拍”“你别到街上来,我就不拍你”。女子则表示,街拍也要尊重被拍摄者。随着城市街拍产业的火热,其背后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引起重视。那么,街拍是否侵犯被拍摄者的权益?被拍摄者是否有权要求摄影师删除照片?

街拍是否侵犯被拍摄者的权益?

街拍是否侵犯肖像权?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民法典》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人的肖像”,这样看来,似乎被街拍的摄影师未经女子许可对其进行拍照侵犯了其肖像权。

但是,《民法典》还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属于合理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林小明认为,街拍摄影师的拍摄行为属于“实施新闻报道”或“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且没有通过丑化、污损或者伪造等方式侵害被拍摄人的肖像权,那么该街拍行为则没有侵害被拍摄人的肖像权。

被拍者要求查看拍摄内容(图源:视频截图)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也表示,街拍行为中,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或者为实施新闻报道,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情形,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林小明还强调,街拍有可能侵犯被拍者的隐私,“比如拍摄到非情侣有情侣的举止等。”根据《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被拍摄者是否有权要求删除照片?

当被拍摄者认为街拍侵犯其权益时,是否有权要求查看摄影师的相机并要求其删除照片?林小明认为,如果被拍摄人认为街拍摄影师侵犯其肖像权,可以要求街拍摄影师删除其肖像或查看拍摄内容,但没有权利强制摄影师删除其所拍摄照片,也没有权利强制要求查看拍摄内容。“当出现此类情况时,被拍摄者应当采取报警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既由有权机构或人员对拍摄内容进行判定和处置。”林小明建议。另外,当街拍内容涉嫌侵犯隐私时,如果拍摄内容能显著识别本人,比如脸部很清晰等情况,则被拍摄者可以要求其删除照片。

蓝天彬认为,当遇到街拍时,如果没有合理实施理由的,被拍摄者有权要求行为人删除照片或视频。街拍后在网络上发布照片或视频,如果未经同意,那么有些情形下仍然有可能侵犯肖像权或隐私权。“在此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提出删除照片或视频,街拍行为人应积极配合。”蓝天彬说。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