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地整治“无事酒”,有村民办再婚宴被劝阻
2024-01-24 14: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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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月23日,云南昭通盐津县纪委监委发布通报,除初婚、一丧一事按规定简办外,满月、升学、再婚等无事酒一律不得违规操办;若有党员、公职人...
1月23日,云南昭通盐津县纪委监委发布通报,除初婚、一丧一事按规定简办外,满月、升学、再婚等“无事酒”一律不得违规操办;若有党员、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可以向纪委监委举报。该规定受到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对该政策点赞。极目新闻记者发现,当地相关部门近期劝阻了一户村民操办“再婚宴”的行为。
盐津纪委监委通报(来自网络截图)
1月23日,云南昭通盐津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在某平台官方账号发布了一条通知,受到网友关注。通知要求,除初婚、一丧一事按规定简办外,满月、升学、再婚、乔迁、祝寿等“无事酒”一律不得违规操办。若发现违规操办,请及时向当地村(社区)举报;若发现党员、公职人员违规操办,请及时拨打12388举报。
盐津纪委监委发布通知(来自网络截图)
有网友评论此事称,“回去过年一共就12天,吃酒就有14场,还是不回去算了。”“一个腊月,一个正月,说实话送礼都把我送得没脾气了,现在过年货都搞不回来了。”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该账号于1月22日发布的一条通报称,1月20日,盐井镇政府、高桥村“两委”结合村规民约,及时劝阻高桥村半边村民小组村民王某为其女操办“再婚酒”。
1月24日,盐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上述通知属实,该政策出台的目的一是减轻群众的负担,二是移风易俗。对于违规操办酒席的普通村民,由基层政府和组织按照村规民约来进行处理,对于违规操办酒席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由所在机构的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盐津县一位提供红白喜事乐队服务的陈女士介绍,当地每年年底的时候,乔迁酒、满月酒、祝寿酒、病愈出院酒等各种酒席不断,确实给普通群众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新政策出台后,当地已经开始对这种情况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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