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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降温,低温津贴谁能领、怎么领、领多少?

导读 近来,我国多地开启速冻模式。然而,发放低温津贴等低温劳动保护工作仍存在落实难的情况。 天儿太冷了,我得找个换电站缓缓脚,不然挺不下...

近来,我国多地开启“速冻”模式。然而,发放低温津贴等低温劳动保护工作仍存在落实难的情况。

“天儿太冷了,我得找个换电站缓缓脚,不然挺不下去了。”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最低气温零下18摄氏度,下午送完一单外卖后,骑手张帅的双脚被冻得没了知觉。

当天,冷风吹到脸上就像刀在割肉。由于前一天刚下过雪,张帅骑着电动车走街串巷,已经摔了两个跟头。

2023年12月中旬起,冷空气来袭,多地开启降温降雪的“速冻”模式,长春多日气温低至零下20摄氏度。这种条件下,外卖骑手、快递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不仅要坚守岗位,还会因恶劣天气增加工作量。

他们的辛勤付出关系到城市的正常运转。将发放低温津贴等低温劳动保护工作做得更好,是对户外劳动者应有的关怀。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低温津贴仍存在落实难的情况。

“骑电动车跑几公里就冻麻了”

“对我们来说,冬天是最难熬的时候,骑电动车跑几公里就冻麻了。”张帅说。

劳动者在寒冷气候条件下工作,易引发冻伤、呼吸系统疾病、关节功能损伤,诱发心血管疾病等。

气温骤降,街上行人“全副武装”,看起来很臃肿。行人穿戴着连帽围脖、工作服、薄棉裤、大头鞋,每天户外工作14个小时的张帅穿得却略显单薄。

“冬天不敢穿太多,跑下来出一身汗,风一吹容易感冒。”从头到脚的这身装备都是张帅自己购置的,他从没想过平台会提供保暖装备和低温津贴。

入冬以来,长春市下了好几场雪,清雪任务重、时间紧,环卫工人忙得不可开交。55岁的环卫工人王春玲说,环卫工作多是农村进城务工的人在干,人员年龄在五六十岁左右,“不太好招人,我们班组现在还缺一个人。起早贪黑地干,凌晨最冷,手脚都是麻木的,腰酸背疼,实在难受就贴点止疼膏药,还有人靠吃止痛片硬撑着。”

王春玲脚上穿的是一双从小区垃圾箱里捡到的雪地靴。为了保暖,她垫了两双鞋垫、穿了两双厚袜子,还戴上了自己缝制的皮毛一体手套。单位发了工作棉服,王春玲觉得薄,特意在里面加了件羽绒服。尽管如此,她还是顶不住刺骨的寒风,“冻麻了”就进街旁小店暖和一下。

“低温津贴?没听说过”

按照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在低温的劳动环境下,用人单位应支付低温津贴。近年来,部分省市尤其是北方地区出台了关于低温补贴发放标准的规定。例如,吉林省规定,每年1月、2月、12月,向连续作业4小时及以上的低温户外劳动者,发放每月200元的低温津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定,每年12月至次年2月,为室外作业的劳动者发放每月最低200元的低温津贴。

“低温津贴?没听说过。”记者在长春市街头随机采访了多名外卖骑手、快递员、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户外劳动者,包括张帅在内的多数受访者表示没听说过低温津贴,也没拿到过津贴。有快递员说只听过高温津贴,有环卫工人干了30多年不清楚有没有低温津贴,有建筑工人表示工作地点和“老板”不固定,不知道该找谁领低温津贴。

最近的一天下午4点多,长春的天已经黑了,王春玲在垃圾站归拢着垃圾箱和清扫工具,“月底开工资,现在还不知道有没有低温津贴。我才干了一年多,去年是没有的。听说前几年有过。”

低温天气让外卖骑手又爱又恨。“爱”是由于天气越恶劣,收入就越高。张帅介绍,最近,他一天能跑30多单,“多的时候一个月能赚一万多元”。虽没有低温津贴,但每逢恶劣天气,配送平台的部分订单会有“天气奖励”,每单三五元不等。至于什么情况发奖励、按什么标准发,受访骑手们表示不清楚。

多管齐下保障低温作业劳动权益

记者注意到,根据国家关于低温作业分级的规定,工作环境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作业,即属于低温作业。但对于低温津贴如何发放,并没有明确标准,只是在《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低温津贴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

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看来,低温津贴难落实的原因,在于冬天南北气温差异较大。“对高温津贴,大家有共识。夏天,全国处在差不多的温度状态,所以能形成一个防暑降温的规定。但对于低温,5摄氏度在南方算很冷了,但在北方还不是最冷的温度,所以较难形成统一的规定。”他建议,根据地理分布和行业情况制定发放标准,并纳入当地工资构成。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公布的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冻伤”列为新增的职业病之一。2015年公布的修订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低温”列为新增的职业病危害物理因素之一。《职业病防治法》也明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相关法条为低温作业的安全保护、低温津贴的发放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可以看出,低温劳动者获得低温津贴,不是福利,而是法定权利。

既然享受低温津贴是法律赋予低温劳动者的一项权利,政府执法部门就有责任去维护。因此,只有执法部门担起监管责任,依法履职,严格执法,才是解决低温津贴问题的根本。

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外,工会可以组织劳资双方通过集体协商,建立低温作业劳动者的低温津贴制度。在某个企业或某个行业、系统,寻找突破口,以点带面,让这项“纸上权利”真正落地。

同时,司法机关要畅通维权渠道,鼓励和支持低温劳动者追讨低温津贴,让低温下的劳动权益保护不再停留在文本里、纸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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