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案被告人获死刑:系00后,表示“不上诉,没意义”
2023-12-13 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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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2月13日,长春一游客遭高空抛物砸中身亡案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
12月13日,长春一游客遭高空抛物砸中身亡”案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告人家属经济损失43000余元。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周某系一名“00后”。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被害人娄静(化名)的姐姐娄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她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但感到很悲哀。年仅28岁的妹妹在这个案件中无辜丧生,给她的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悲痛和伤害。对于法院判决对方赔偿4万余元,她并不想要,只想为妹妹讨回公道。
一审判决:高空抛物者被判死刑,赔偿4万余元
今年6月22日晚,娄静(化名)到吉林省长春市游玩时,在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小吃街被一块从高空抛下来的砖头砸中头部,不幸去世。而抛下砖头的是住在附近一公寓23岁的男子周某。
今年11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当庭未宣判。
据媒体此前报道,在该案一审审理中,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该市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额部。而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下午和晚间,周某还在本市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和三罐未开封可乐,砸中了两人。
经法医精神鉴定,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周某主动投案,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他提起公诉。
12月13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死刑,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4万余元。
被告自称厌世想求死,当庭提出不上诉
据媒体此前报道,长春市检察院在该案一审庭审的指控中提到了被告人高空抛物的动机系“被告人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
娄女士称,在法庭上,周某在听到法院宣布对他的死刑判决后,表示“不上诉,没有意义”。而周某的妈妈则在一旁痛哭。案发后,对方自始至终未向她们道歉或者提出赔偿。
对于该案的判决结果,娄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她认可法院作出的判决,但对这个结果感到悲哀。她的妹妹娄静原本是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却因为此事而失去生命。
娄女士还认为,被告人在案发前曾有多次高空抛物的行为,但没有被制止,这是最终导致路过此处的娄静被砸身亡的原因之一,她将考虑继续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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