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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交警通报“三轮车拖行交警百米”:驾驶人有听力障碍未能及时发现,当事交警予以谅解

导读   交警王振兴对娄某某予以谅解 就交警被三轮车拖行上百米一事,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清大队微信公众号7月13日晚上通报称,三轮车

  交警王振兴对娄某某予以谅解

就“交警被三轮车拖行上百米”一事,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清大队微信公众号7月13日晚上通报称,三轮车驾驶人有听力功能障碍,未能及时发现执勤交警,导致其被拖拽。事后交警裤子被磨破,腿部轻微擦伤,三轮车驾驶人娄某某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当事交警王振兴对其予以了谅解。临清公安机关对娄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

通报介绍,2023年7月13日11时许,临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青年路开展高峰勤务。中队执勤交警王振兴在路面执勤时,发现娄某某(男,60岁,临清新华街道办事处人)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随即上前进行违法查处。由于娄某某有听力功能障碍,没有及时发现执勤的交警王振兴,不慎将其带倒。王振兴的警服被拖挂在三轮摩托车车厢外侧固定捆绑绳的挂钩处,导致王振兴无法站立,被娄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拖拽,后被现场的热心群众和其他执勤交警拦停。随即,娄某某和车辆被控制,王振兴的裤子被磨破,腿部轻微擦伤。

事情发生后,娄某某主动向王振兴承认错误,鉴于娄某某态度诚恳,王振兴对其也予以了谅解。临清公安机关对娄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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