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两个最具特色分类 公务员分类管理与聘任制公务员
什么是公务员分类管理?
《公务员法》第八条说:“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从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以来,已先后在深圳、上海、江西、浙江、山东、河北、广西、辽宁等省市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其中深圳的改革最早,典型性比较强。
2010年,深圳正式施行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分类管理改革,把全市的公务员队伍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三大类别。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主要履行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检查等执法职责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深圳市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机关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除了以上两类外,其他的皆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2018深圳市考各类职位招聘人数)
从以上职位的分类来看,深圳公务员分类改革实际上就是把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的公务员相对独立出来,与行政级别脱钩。
根据深圳市人社局发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深圳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共有4.01万人,其中综合管理类1.62万人,行政执法类2.39万人,专业技术类14人。目前深圳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还很少,市考招录的也主要是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
鉴于此,2019深圳市考会不会增加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招聘名额?行政执法类职位占比很大,会不会缩小比重?
深圳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有什么特点?
公务员分类管理最大的特点就是让从事战略决策、宏观管理的综合性管理干部和从事各类政策执行、一线执法、专业和技术服务的专门人员分离开,针对它们分别设计管理办法,规范其发展方向、工作能力和职责范围。
一般来说,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对学历要求偏高,最低学历为本科,薪资也比普通公务员高;执法类公务员对学历要求则较宽,见习执法员要求具备高中以上或中专以上学历;助理执法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七级执法员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六级执法员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综合管理类的学历要求则处在二者之间。
因为三种类别公务员的学历要求、报考条件不同,所以考试内容也会有差异。根据往年深圳市考的考试大纲,深圳公务员除了考行测和申论之外,不同类别职位还需要考不同的科目。